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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郭曼:自立自强 绽放光芒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4

郭曼,女,中共预备党员,烟台大学法学院21级法合专业一班的团支书。获得2021-2022年烟台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干部奖学金。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取得国家立项;曾在2022年首届“新婧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荣获铜奖;“睿智创新,激情创业”2022年全国大学生技术创新大赛获优秀奖;2022年在“BETT”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上学期曾尝试各种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抗疫期间的巡逻工作。

肩负责任,逐步成长

郭曼现担任213-1班团支书一职,她在高中曾担任过团支书,对团的工作和事务都较为了解,到了大学她给予团支书一职新的诠释,她认为团支书是班级向⼼⼒的塑造⼈,是连接师生关系的桥梁,是同学的朋友。与高中时相比,工作量大大增加,身上的担子变得更重,这便要求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能力。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认真完成院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希望将法213-1团支部建设成为法学院优秀团支部。

行远自迩 笃行不怠

郭曼从进入大学以来在学业上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她认为作为一名团干部、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首先要严于律己,做好先锋模范作用。每门课程的前排总有她认真听讲的身影,课后也常常能见到她与老师同学探讨问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她总是在课业上严格要求自己,对专业知识一丝不苟。她在自我提升的同时也会帮助其他同学学习,解答疑惑。努力终将会有收获,最终她在大一学年取得专业成绩班级第二,综合成绩全班第一的优异成绩,这些都是她勤于修业的结果。她说“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武装自己”。她希望可以用知识的力量去丰富自己的人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励志将来要做一名忠于法律,忠于正义的法律人。

无私付出 甘于奉献

郭曼在校期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发挥中共预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烟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在疫情期间,她曾为宿舍隔离的同学送过餐;曾穿起白衣为医护人员分担压力;曾组织同学们有序排队核酸;曾在自习的楼层巡逻提醒同学们带口罩。在解封后她也曾作为班级代表,在学院的组织下进行打扫校园志愿服务;在积极分子时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扫雪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做社区志愿者,在社区党委组织开展卫生清扫活动。她在服务中领悟到服务社会的意义。作为一名烟大学子,她有幸为烟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段经历对她来说也是一段精彩的社会实践,我们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地为社会服务,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自我价值。

审核人:陈默   来稿时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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