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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于雯雯:抱朴守拙,行稳致远】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4-03-31

于雯雯,女,共青团员,现任法231-4班学习委员,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干事,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干事,法学院舞蹈队队员。曾获烟台大学“北风传讯,烟园留笔”校园创意绘画大赛一等奖,校啦啦操比赛“最佳编排奖”团体称号,新生军训优秀学员称号,法学院自律月活动一等奖等奖励。

一、知责于心,担责于身

越是艰难处,越是修心时;越是尽责后,越有开心颜。在于雯雯看来,担任班委职务,意味着承担了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全班同学。军训时她报名军训负责人,积极履职,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认可;后担任本班级内的学习委员,她以身作则,专心学习,恪守为每一位同学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力求以最快速度解决好遇到的问题。

二、以美育己,丰盈青春

非学无以广才,既要勤学书本知识,也要多学课外知识,努力做到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于雯雯在完成课堂作业之余,也培养自己在体育、绘画和舞蹈方面的兴趣。她积极参加学院的运动打卡活动,认为积极锻炼既能增强体质,也能磨炼意志。绘画也是她调整生活节奏的方式之一,她经常在闲暇之余拾起画笔,在风景中发现细腻的美好。除此之外,她参与了学校迎新晚会的开场舞表演和啦啦操比赛。在她看来,跳舞的意义不在于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跳舞能够使她更阳光、更自信、更爱自己,每当她踮起脚尖,都距离期望中的自己更近了一步。

三、万象人生,勇于敢为

在这个多变而又充满机遇的时代,我们应该勇敢地尝试各种可能,不畏惧失败和困难。于雯雯步入大学后,即便是面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她也敢于尝试。当法学院开展“红色故事传讲人”活动时,她便思考是什么让红星如此闪耀?这一问题在她加入传讲人队伍、在观看同学们慷慨激昂的演讲中找寻到了答案。每位红色故事传讲人践行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使命,让承载红色精神的红色故事变得更加生动而鲜活。加入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对雯雯来说也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从刚进部门的懵懂到可以成为法治文化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负责人,她收获了许多新经验、新感悟。这些尝试和挑战让她体验了人生的多彩与可能,亦真切的感受到了每个选择所带来的变化。

四、心系志愿,深耕青春

青春不以山海为远,志愿只向家国未来。“以热爱之名,尽绵薄之意”是于雯雯参加志愿服务的初衷,她加入了烟台大学环境保护协会和心系三农社团,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和关爱小动物的队伍中。在假期,她参加关照贫苦家庭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基本的生活补助,用自己的关爱和陪伴,让空巢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于雯雯认为人生更重要的是在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生命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有限,但青春之所以闪耀,是因为它有无限的可能。当我们勇敢地面对挑战,我们的内心会变得更加强大,我的青年态度便是用责任、发展、探索、奉献展现出青春最美的姿态,青春的价值也会在历练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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