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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管晓露:以法之光,照亮青春】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4-03-31

管晓露,女,共青团员,现任法231-2班团支书,法学院团委团青部干事,法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干事。曾获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法治文化节演绎比赛三等奖,法治文化节知识竞赛优秀奖。

一、保持热爱,砥砺前行

怀着对法学的憧憬与热忱,管晓露迈入了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大门。经过半年多的系统学习,她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她深知,法学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兼具批判性、分析性的思维方式。班主任尚珍如老师和辅导员张婉仪老师也常常教导她要注重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她积极发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实践中,她独立思考,自主解决问题,同时也善于与他人合作,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她认真听讲,不迟到、不早退,在课余时间阅读专著,拓展知识面,为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不懈努力。

二、服务社会,奉献青春

管晓露认为,作为法学学子,更应该有着传播法律知识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用专业知识和饱满热情,投身于法律服务中去。2023年下半年,管晓露参加了宪法宣讲团主办的中小学生普法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她同团队成员一起以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给中小学生。管晓露说:“看着小朋友们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还有的问我们下一次什么时候来,我知道,我们的努力有了回报。”

三、勇于挑战,锐意进取

管晓露注重丰富自己的课外生活,勇敢踏足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她加入了校主持讲解队,勇敢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她也加入了院学生会宣传部,在宣传工作中提升自己的多方面技能。此外,她还加入了“心系三农”学社,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作为法231-2班团支书,她认真落实基础团务工作的要求,按时举办团日活动,关注支部内团员青年的日常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促进团支部建设向好发展。

纵使前方晴日少,任风雨,路迢迢。管晓露表示,无论前路有多少荆棘,她都会坚定内心的选择,以法为灯,逐光而行,走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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