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法学专业素养,了解前沿法律知识,6月2日晚在法学院213教室举办主题为“成年监护制度变革背景下意定监护制度的构成”大型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讲,烟台大学法学院刘经靖教授主持了讲座。
李国强教授先从当代的时代背景出发,讲述成年监护制度变革的必要性。这种变革是由于原始的思维方式逐渐追不上文明的生活质量,家族纽带的作用逐渐弱化。特别是近年来东亚社会中普遍的老龄化现象引起成年监护制度的需求,加快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重要的社会背景。接下来李国强教授讲述了成年监护制度的转向,是由替代决策模式向协助决策模式转变。成年人的监护应该最大程度的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被监护人的权利。《民法总则》中也详细提出了意定监护的创设,条文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协商承担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并且需以书面形式确定。
本次讲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来稿时间:6月4日 审核:薛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