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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学院开展“纪检监察学的新法学变化”讲座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4-04-29

2024年4月18日,烟台大学法学院诚邀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的李哲教授,于逸夫报告厅开展烟台大学三元之光学术论坛系列讲座。本次讲座以“纪检监察学的新法学变化”为主题,由张玉东副院长主持。

讲座前,张玉东副院长对张哲教授进行了生动的介绍,张教授烟台大学校友的身份迅速拉近了同学们与教授距离,让同学们倍感亲切。

讲座初始,张哲教授提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成就和保障。宪法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就要建立监督体系以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自我革命。张教授指出,党用宪法思维和法治思维成功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紧接着,张哲教授用丰富的反腐案例验证了“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接下来,张哲教授分析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传统法学概念和知识的更新完善、纪检监察学理论亟待系统化构建等问题。其中,张教授着重分析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政理和法理的阐释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张教授用其慷慨激情的言语深深地感染了在座同学。

最后,张哲教授强调了要做好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打败党的只有党自己。”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当前势态依然严峻,只有将反腐常态化才能保证党拥有健康肌体,承担党的领导作用。讲座结束,同学们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本次讲座展现了党与法律的密切联系,让同学们从全新的角度了解了法学的发展与其在党的纪检监察制度中的独特作用,同时让同学们对党的自我建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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