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增进对著作权法的理解,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0月14日在逸夫报告厅举办关于著作权法涵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讲座。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熊琦教授应邀担任主讲人。本次讲座由张玉东教授主持,王超政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熊琦教授从人工智能在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出发,引出当今人工智能破坏性创新的问题。对于“技术之热”面对“法律之冷”的问题,熊琦教授表示,只有人类才能拥有作者身份,现有著作权法足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挑战。随后,熊琦教授从摄影作品的可版权性认定和计算机生成内容的角度详细分析了数个机器介入创作的代表性判例,进一步解释了法律以延续性的逻辑应对层出不穷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著作权的问题。熊琦教授演示了AIGC生成过程且阐述了训练过程的基本技术原理,并表示人工智能的创作构想不能脱离算法和代码,生成式人工智能仍然不具有自主生成内容的能力。熊琦教授还从维护维权体系稳定和激励创作传播两个层面解释了实现涵摄的重要性,并给出了三种可版权性和权利配置的安排的方案。最后,张玉东教授与王超政副教授分别发表了见解,并与熊琦教授一起详细解答学生提问。
本次讲座的顺利举行,增进了同学们对著作权法的认识,提高了同学们用法律切实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能力,更坚定了同学们扎实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信念。
审核:王张翼 来稿时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