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激励广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营造科技创新学术氛围,浓厚学习风气,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校将继续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校有兴趣进行科技创新的在籍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立项,申报项目团队应搭配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申报及实施必须有专职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没有指导教师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跨学院组建项目团队,项目牵头学院以申报者(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二)申请者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申报项目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参与人数不得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申报。集体硕士研究生项目建议吸收本科生参与,集体本科生项目17级学生比例不少于50%。
三、立项程序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15日-6月22日)
各学院团委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发动,并积极争取学院党政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支持,并做好指导老师配备、实验设备和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进行立项申报。
(二)组织申报阶段:(2018年6月25日-7月10日)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步骤及要求由校团委创新实践中心组织培训。
(三)补报阶段:(2018年8月27日—9月9日)
采用网络补报方式,具体补报步骤与申报步骤相同。
(四)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18年9月10日-9月23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五)课题研究与中期检查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4月)
学生根据立项情况进行课题研究,提交研究阶段报告。校团委将对项目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检查的情况确定继续资助的项目。
(六)结题、评审阶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
所有项目均一年结题。校团委将对大学生科技基金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结题时必须有相关成果,否则不予结题。成果包括科技发明实物(或专利)、公开发表论文、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项。顺利结题的项目予以资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团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时间截点组织申报,确保把最优秀的、最有潜力的项目推荐上来。
(二)对于通过结题、评审的立项项目,校团委将予以资助。结题达到以下结题要求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
⑴自然科学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等级以上期刊发表。
⑵哲学社会科学类调研报告项目需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⑶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必须有产品实物和专利。
(三)项目的资助经费使用需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使用该项目资助经费的负责人。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