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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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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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 47 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 5 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 6 个 |
6.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轮值执行主席)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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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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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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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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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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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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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轮值执行主席)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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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7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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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7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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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85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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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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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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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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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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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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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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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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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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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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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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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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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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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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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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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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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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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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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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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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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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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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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烟台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制定。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烟台大学研究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研究生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和烟台市学生联合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和烟台市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和引导同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带领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奋勇争先,为烟台大学早日建成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3.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4.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公益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5.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6.做好与其他院校研究生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
3.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可对其提出意见、建议、质询和批评;
4.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3.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
4.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第三章 权利机构与常设机构
第九条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校同学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4.审议通过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研究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7.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应于召开前至少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包含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秘书组等),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并由校团委对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前期筹备工作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本会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和省学联递交有关正式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以及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并经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产生。
1.代表条件:
(1)具有烟台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2.代表名额分配:
(1)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
(2)代表名额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3)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4)要适当考虑男女代表比例及少数民族代表。
3.产生办法:
(1)根据各选举单位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总数,以一定的比例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2)各选举单位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比例要求,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先组织基层组织充分酝酿,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然后选举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在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和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按差额20%以上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
(3)各选举单位在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或全体研究生大会,民主选举正式代表。正式代表产生后,要在本选举单位内进行3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4)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须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保证普通学生代表、男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的比例。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及重要人事任免实行表决制。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五条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后,经校团委审定,本会须向校党委和省学联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届(任)主席团成员名单。
第十六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常任代表会议为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研究生会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研究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职能。
第十七条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常任代表会议由19人组成,经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产生。常任代表会议设主任1名,由常任代表会议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常任代表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任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常任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采取简单多数通过的方式。
第二十条 常任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条件:
1.常任代表候选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籍非毕业年级研究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3.密切联系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4.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5.常任代表候选人不得为各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6.常任代表候选人必须是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第二十一条 常任代表从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由学院推荐,通过相应资格审查后,经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常任代表因下列原因出现空缺的,可以进行补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而自动离职的;
2.因休学、长期外出或交流学习超过三个月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业而自然离职的;
3.任职期间成为各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而离职的。
补选候选人由原常任代表所在学院推荐,通过相应资格审查,并经常代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成为常任代表。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作为本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及各院、系研究生会主席组成。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5人,实行轮值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置如下:
办公室、学术科创部、文艺部、体育部、实践服务部、媒体宣传中心;
各部门设负责人1-2人,办公室共有8人,学术科创部共有6人,文艺部共有6人,体育部共有7人,实践服务部共有7人,媒体宣传中心共有8人,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团成员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研究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七条 建立研究生骨干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八条 院研究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在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会对院研究生会、院研究生会对班委会具有指导职责,须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三十条 本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各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第三十一条 本会对院研究生会工作的考核应公平、公正进行,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六章 经 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活动经费,由本会提出预算,经校团委审核,上报学校,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会在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时,可以适当利用社会力量。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研究生会全面工作; 2.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4.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研究生需求; 5.督促、协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二级学院研究生会工作。 |
2 |
办公室 |
8 |
1.负责各项会议的筹备、组织、通知、考勤和记录工作; 2.制定本会格式文件、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 3.整理各种文件、报刊、信函和档案的归档工作; 4.起草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5.加强本会的物品管理,整理各项物品,做好物品分类统计; 6.负责更新本会的成员通讯录; 7.做好本会成员的考核工作; 8.协助主席团,完成研究生会其它任务。 |
3 |
学术科创部 |
6 |
1.研究生会内部理论学习活动的 PPT制作及宣讲; 2.针对不同专业学科组织学术讲座、名家讲堂、学术沙龙活动,促进跨学科交流; 3.开展科创宣讲,邀请科创获奖团队进行经验分享交流会; 4.定期推送线上线下学术资源,拓宽同学们的学术视野; 5.积极邀请国奖精英分享学术成功经验,树立科研榜样。 |
4 |
文艺部 |
6 |
1.策划、组织各项文娱赛事,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 2.负责组织文艺晚会并组织同学积极参与; 3.提高同学们的文化修养,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发现和培养学院的文艺活动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5.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学校以及主席团安排的其它工作。 |
5 |
体育部 |
7 |
1.负责组织、策划、宣传各项体育赛事,引导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展现自身能力,在丰富同学们的体育生活中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2.积极协助各学院研会组织举办各项体育活动,促进各个学院之间的交流,增进同学间情谊; 3.协助研会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与活动; 4.负责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反馈工 作。 |
6 |
实践服务部 |
7 |
1.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QQ 等新媒 体平台,搜集整理汇总学生们的实践服务相关问题,对线上线下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查证; 2.组织、策划、开展本会的素质拓展活动,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工作; 3.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4.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 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经验; 5.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包括迎新等活动。 |
7 |
媒体宣传中心 |
8 |
1.运营管理校研究生会新媒体平台,加强校内各研究生组织及各高校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 2.实现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校园媒体资源整合与服务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 3.策划与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促进学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4.紧跟微信发展趋势,广泛关注标杆性公众号,积极探索微信运营模式; 5.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规划本会各种活动在校内外的宣传模式和宣传点,负责与校内外网站、电台、报社等媒体进行联系; 6.规范各种活动海报制作,做好海报相关宣传工作; 7.强化本会各项活动的新闻采编报道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后期报道;在各项活动结束后,撰写通讯稿并及时发往学校等相关部门; 8.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成员工作水平;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孙楠 |
中共党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1/18 |
2 |
杨家辉 |
中共预备党员 |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
2022级 |
14/63 |
3 |
王奇奇 |
中共党员 |
海洋学院 |
2022级 |
1/19 |
4 |
张晓聪 |
中共党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2级 |
4/33 |
5 |
戴浩政 |
中共党员 |
法学院 |
2022级 |
2/29 |
6 |
徐于欣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14/18 |
7 |
鲁晓菲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2级 |
7/25 |
8 |
杨诗曼 |
共青团员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2022级 |
10/24 |
9 |
张智涵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2级 |
4/8 |
10 |
姜歆玥 |
中共预备党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2级 |
5/20 |
11 |
张彤云 |
中共预备党员 |
海洋学院 |
2022级 |
2/29 |
12 |
董源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10/18 |
13 |
冯苗苗 |
中共预备党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2级 |
4/12 |
14 |
乔琦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3级 |
无 |
15 |
于东东 |
中共党员 |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
2023级 |
无 |
16 |
于航 |
中共党员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023级 |
无 |
17 |
王梓鹏 |
中共党员 |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
2023级 |
无 |
18 |
徐亚琪 |
共青团员 |
化学化工学院 |
2023级 |
无 |
19 |
韩月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20 |
柳林昕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 |
无 |
21 |
刘天坤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3级 |
无 |
22 |
丁文生 |
共青团员 |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
2023级 |
无 |
23 |
王彩丹 |
中共预备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无 |
24 |
陈亚亮 |
共青团员 |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
2023级 |
无 |
25 |
刘慕菡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3级 |
无 |
26 |
刘佳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3级 |
无 |
27 |
宋月杰 |
共青团员 |
化学化工学院 |
2023级 |
无 |
28 |
孟宪红 |
中共党员 |
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 |
2023级 |
无 |
29 |
胡涛 |
共青团员 |
土木学院 |
2023级 |
无 |
30 |
李雪冰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 |
无 |
31 |
陈西西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3级 |
无 |
32 |
唐正慧 |
中共党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33 |
段斯晗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34 |
刘学鹏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35 |
王美欢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无 |
36 |
李智慧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 |
无 |
37 |
彭宁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38 |
林杨 |
中共党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39 |
李晓彤 |
中共党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3级 |
无 |
40 |
于航 |
中共党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3级 |
无 |
41 |
安子辰 |
中共党员 |
核工程与核装备学院 |
2023级 |
无 |
42 |
张馨匀 |
中共党员 |
法学院 |
2023级 |
无 |
43 |
王芸 |
中共党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44 |
蓝蓉蓉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无 |
45 |
刘颖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3级 |
无 |
46 |
师慧涵 |
共青团员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3级 |
无 |
47 |
陆文卿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3级 |
无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烟台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组织考察、民主酝酿等程序确定主席团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确认,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提请大会选举。
相关链接:https://youth.ytu.edu.cn/info/1008/10897.htm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烟台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分两次进行,先通过差额预选产生主席团候选人,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第二条 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本次代表大会选举烟台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
第三条 烟台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在全校各级团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面试遴选、组织考察,报学校党委、省学联审查同意,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大会预选。根据预选结果,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经全体代表认真酝酿讨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第四条 大会在进行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出席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代表中有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第五条 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在选票下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六条 差额预选时,预选候选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选举。
第七条 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当选。
第八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九条 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第十条 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出席会议的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代表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预选候选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第十一条 会场共设1个投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与发出的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公布,然后进行计票。
第十二条 计票结束后,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正式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大会主持人公布当选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 选举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权利。对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认真查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 本次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七、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8日
(二)地点:西大活105
(三)代表数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62人,其中非校、院研究生会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不少于60%。
(四)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烟台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烟台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ZC-_j9JPLT3_xtG-_E24A
现场照片
八、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烟台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1.代表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4)学习态度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或作弊记录;
(5)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
2.代表名额与构成
按照学院(以下统称“选举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总人数1%的比例,对代表名额进行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因大会筹备工作需要,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拟提名为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上述人员的大会代表身份须经所在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其代表名额不占用所在选举单位分配名额。
各选举单位推选的正式代表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且要求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正式代表在5人及以上且有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的选举单位,应至少包含少数民族代表1人。
3.代表产生办法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由各选举单位进行组织。各选举单位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学院团组织的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报学院级党组织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组织选举,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结果经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核和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烟台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以下简称“常任代表”)
1.常任代表条件
(1)常任代表应为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具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能够以公正客观的立场,对学生会工作表达准确的看法并提供建设性建议;
(3)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能认真履行常任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常代会工作的研讨和决策;
(4)关心学校发展,密切联系同学,关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5)常任代表不得为校、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成员,原则上不能为毕业生。
2.常任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各推荐1名常任代表,通过相应资格审查后,提交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常任代表选举结果经请示校党委并获批复后正式生效。
3.工作要求
常任代表候选人的推选应从各选举单位参加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产生。各选举单位研究生会应指导本单位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并先后经本单位团组织、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会改革,坚持党委的坚强领导与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悉心指导,更好的加强研究生会自身的管理,按时进行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烟台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公平、透明和规范的述职评议制度旨在以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对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通过自我管理与自我监督,加强研究生会成员工作的规范化,助力研究生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烟台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述职评议的方式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述职评议的内容即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第五条 评议会成员由校研究生会指导老师、烟台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评议会成员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同时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
第六条 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行(占比20%)。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研究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七条 考核结果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第八条 相关要求
(一)烟台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校团委备案。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应将研究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二)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第九条 本办法由烟台大学研究生会负责解释说明。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丁晓丹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丁晓丹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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