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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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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2-04-11

各学院团委:

为持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把好入团质量关,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抽查监测评估报告>的通知》(见附件 1)要求,拟开展我校 2021 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10日至510

二、核查范围

按照现有组织隶属关系核查2021 年新发展的所有团员。(1)学院团委(团支部)普查直属基层团组织;(2)校团委抽查院级团委。

三、核查方式

(1)网上核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2)实地检查:各学院团委对基层团支部团员纸质档案逐一核查;(3)集中核查:将团员纸质档案集中交校团委集中核查;(4)交叉检查:校团委统筹组建检查组互查。

四、主要核查内容

检查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201611月公开发布)和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20215月公开发布)。重点检查发展团员工作规范性,涉及编号管理、个人信息、团课记录、团前教育、组织评价、支部大会、上级审批等要素。注重以下问题的核查:

1. 团员意识教育:重点监测“入团志愿”中团员对共青团的基本认识、入团动机等,严查入团志愿抄袭情况。例如:基本概念表述错误,不清楚共青团的全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写成“中国 共产党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未体现对团的认识、未体现入团动机。不知晓入团申请书与入团志愿书的区别,将入团申请内容直接写在入团志愿上。入团志愿与“网络模板”相同。

2. 团课教育记录:对入团积极分子须经过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团课学习记录要体现8学时(每学时不得低于50分钟);团课学习次数不得太少;记录内容须在入团时间点前。团课教育基本目标和参考课程参照中央基层建设部制定发布的《中学团校建设工作指引》和《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

3. 入团基本程序:对入团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审批意见等进行核查。要求会议召开和记录内容规范,重要信息均完备,到会人数与表决通过人数均过半。审批意见规范,按要求填写意见及盖章。入团流程要求完整、有记录、时序正确。入团介绍人不得少于2人等。

4. 团员电子档案:重点针对系统中录入的团员编号、姓名、入团时间等重要信息进行核查。要求电子档案完整、信息一致,志愿书全部内容均录入,入团时间与支部大会召开时间一致等。

五、工作要求

1. 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规范落实团中央《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团省委《关于在学校领域实施“五积四评三关两档一清单”党团队阶梯式衔接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政治标准,抓好入团全流程,高标准开展 2021 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

2. 分类处理处置。对抽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区分情况、分类处置。(1)本校发展且组织关系仍在本校的团员,问责重点是问题较严重、较集中的团委及相关负责人;(2)不在本校发展的团员,经核查后存在问题由学院团委汇总,将问题上报校团委,校团委上报团省委。

3. 及时上报情况。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存在问题台账》(见附件 2)、《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学院团委汇总整理后,于510日前上报校团委邮箱ydtwzzb2017@163.com

附件 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抽查监测评估报告>的通知》

附件 2:《2021 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存在问题台账》

附件 3:《2021 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杨倩

联系方式:6902167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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