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烟大团字【2022】2号《关于开展烟台大学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举行2021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交流暨“红旗团委”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地点:4月21日(周四)9:00,综合楼624
2、答辩人:各学院团委负责人。
3、参加人员:校团委相关老师,各学院团委负责人。
4、答辩形式:现场讲演,PPT演示或其他图文并茂的有效形式。
5、答辩要求:
(1)突出重点,紧密结合本单位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校团委全年重点工作部署,着重介绍本学院一年来开展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叙述简明扼要。
(2)突出特色,特色是学院之间优势互补的亮点所在,要认真挖掘本单位的特色工作和做法,以亮点带全面,方便学院之间更加深入学习了解共青团工作。
(3)现场讲演,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请提前认真准备,严格遵守时间要求,以学院特色亮点工作为主,基础工作简明扼要介绍即可。
(4)答辩顺序按学院首字母顺序(见附件)。请各学院于4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PPT拷贝到团委组织部116。
(5)答辩会是一年来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集中展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答辩人请佩戴团徽,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带好口罩,答辩现场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确保答辩会顺利进行。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