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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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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全国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全国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3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1.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全省68个,各高校可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至多推荐1人,推荐时适当考虑内地港澳台学生和在华留学生;

2. 社区实践类全省16个,各团市委、省属高校、省直机关团工委至多可推荐1人;

3. 市属高校的各类推荐人选由团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择优推报。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省委将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下午15:00前将附件1、附件2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ytdxtw@163.com,各单位要做好审核和公示,注意报送材料的规范性和正确性,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人:杨倩

联系方式:0535-6902167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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