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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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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4-06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实现与团中央团员发展总体安排接轨,按照团省委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团员发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相关材料情况

    1.本年度各学院发展团员指标,参照学校整体分配指标和各学院团青比进行调控、分配。

2、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及相关入团资料以后续通知为准进行领取和报送。

二、强化团员意识教育

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http://www.gqt.org.cn/documents/zqbf/201611/P020161118415338570736.pdf)要求发展团员,规范发展团员程序,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标准严格、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新团员的接收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要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先进性,规范团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团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责任感,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1.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的原则,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积极探索各领域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建立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制度,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重点在一、二年级发展。

2.切实提高团前教育质量,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第1版,2021年)》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原则,拉长、做精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周期,将青年申请入团的过程作为加强组织教育、提升团员意识的过程。请各学院提前安排入团积极分子进行相关工作,以免五四期间发展团员时还未满足相应条件,影响相关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五四期间学校集中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集中入团仪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4.抓实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加强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5月底前完成2023上半年新发展团员的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

人:杨倩

联系电话:6902167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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