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一辈肩负时代使命,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角色。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响应国家“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号召,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积极投身“三下乡”社会实践,以青春之力落实普法之行。2024年7月13日,烟台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法护银龄”社会实践队走进烟台市莱山区上海滩花园社区,针对老年群体并结合时下热点,进而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活动。
我们实践队在到达社区党委服务中心并与社区活动负责人完成对接后,许多老人便主动参与进来,积极了解活动的流程与大体内容,争取与我们达成良好的配合。我们注意到,不少老人比我们先一步到达了活动场地,很多老人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会自行阅读中心提供的书物,这意味着这些老人们会更乐于且易于接受我们所准备的法律要点。
我们团队成员以降低老年群体被诈骗风险为要旨,聚焦于“街头迷信诈骗”、“以房养老”、“直播打赏+网络黄昏恋骗局”三个社会热点议题,通过短剧演绎和法律知识串讲等方式,向社区的老年人们介绍了典型的诈骗手段、解答了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我们所选择的三个主题虽为社会热议话题,但在以往其他的普法任务中并未过多涉及,可以说是老年人普法内容的薄弱点。尤其是“以房养老”的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了较多的实体法专业知识,老年人很容易深陷于此骗局,而本社区的老年人们又大多有自己独立的住宅,因此选择这个问题落实无疑是恰当的。通过观察老年人的反应我们意识到我们的这次普法宣讲给他们展示了很多非典型的反面教材,希望这些经验对于他们预防诈骗会产生显著作用。我们之后进行的走访也将更具有目的性、重点性。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前排落座的几位老人在观看短剧的过程中有不少的交流,甚至不少都与我们的主持人有一定的提问互动,或许我们的宣讲正激起了他们不小的感触。我们常常将老年群体视作犯罪分子的重点目标,或是由于他们自我防范意识的薄弱,或是由于他们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但这些不也正是我们所应该完成的任务吗?我们从进入法学院的那一刻,也意味着我们该瞄定成长为合格且优秀的法律人的目标,弱势群体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或许无力自保,所以我们更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活动结束后我们与参与活动的老人进行了合照,很多老人把我们称作“工作人员”,此时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或许就因为这一句平常的称谓,便能促使我们在普法之路上越走越远,更为有力地扛住时代之重任。
法律的力量在于传播,法治的光芒在于照亮每一个需要关怀的角落。也许“法护银龄”的奥义远远超出了字面意思,这应是全社会的共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亦如李大钊先生百年前之言“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我们应持有青春之朝气、青年之热血,坚定投入到普法实践事业之中。既为青年志愿者,便不要吝啬散发光与热;既为充满抱负的法律人,便更要不遗余力地用热情和专业知识为老年人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我们正在路上,未来也会在这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