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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陈梓忱:深明大义,砥砺前行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19-03-29

陈梓忱,男,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副主任兼业务一部部长。曾获山东省模拟法庭比赛一等奖,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烟台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烟台大学第三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三等奖;曾获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称号。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陈梓忱作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副主任,从一开始,便努力从事法律援助服务,利用自身的法科专业优势,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发挥法科生党员的先锋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他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八十余件,涉案标的额五十余万,服务人群一千二百余人。自担任法律志愿者和党员先锋以来,陈梓忱尽自己所能帮助当事人。他出具法律意见书二十余篇,陪同当事人立案十余次,调解案件数以百计。一次次成功的法律援助背后,是他的奔波劳碌,是他的坚持不懈,是他的乐于奉献。烟台市各大公安局、派出所、各市区法院、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都是他熟知并经常出现的地方。再苦再累,他都始终把群众的需要摆在首位,把法律援助,协助人民摆脱困境作为自身前进的动力。雷锋说: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这句话在陈梓忱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坚持用自己的努力为他人创造快乐,并享受这样的过程,陈梓忱正在用自己的行动将生命打造成美丽可爱的模样。

展望未来,活力青春

除法律援助服务外,陈梓忱还积极从事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志愿服务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方面的教育。他定期前往烟台市青少年宫进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他还同莱山区检察院共同开展梦的蓝丝带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工作,使青少年明白法治之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守法对人生的积极影响,致力于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更为健康的成长环境,打造一个更为美好的未来。此外,推动法学院法律援助项目的持续发展是他一直的追求。为此,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大赛,带领团队参加了2018年烟台大学创青春大赛、2018年烟台大学志愿服务大赛,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人的一生不能只为物质而活,要有更大的格局和心胸。一个梦想改变世界的人,一定会勇于修正自己,一定比他人更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和毅力。陈梓忱就是这样,在最好的年纪,以长远的目光看世界,用细致的心灵体万物,深明社会大义,并不断完善自己,不负青春年华。

创新发展,步履不停

在担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副主任的一年里,陈梓忱带领团队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胶东半岛法律志愿服务未来发展论坛,并应邀参加了南京大学举办的第六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研讨会,并且成功取得了第七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研讨会的举办权。在其任期上,他不仅进一步提高了中心的日常业务水平,更创新性地发展了一批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极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陈梓忱不断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法律志愿服务发展进程,不断地通过创新提升大家对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认可度,在点滴的进步中谋求巨大的发展。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是的,陈梓忱时刻心系志愿服务,时刻走在志愿服务的最前线,永不止步。

鲁迅先生曾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这样的话语简洁却坚毅,透出一个人毕生的追求。而陈梓忱就是践行这句话的人。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他不怕苦不怕累,一心想着处于困境中的人们,用自己不懈的奋斗为社会做出属于自己的贡献。他不光只看脚下,更志存高远。一次次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隐含的是他对祖国新生代力量的关爱与呵护。他从不幻想,而是一步一步坚定向前。一个个创新项目研发的背后,饱含着他夜以继日地思索与付出。他就是这样始终将自己置身于大环境下,将群众的幸福和社会的美好作为自己前行的动力,用自己的方法做着看似细微实则意义重大的事。愿陈梓忱永远保有坚持而奋进的精神,驶向光明的人生彼岸。

来稿时间:329    审核:薛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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