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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王璐涵: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4-10-30

王璐涵,女,共青团员,烟台大学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任法231-3班团支书,法学院团委团青部干事,烟台大学广播台节目制片,德邻茂行志愿服务队队长,沂心筑梦社会实践队队员;曾获“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校新媒体海报设计大赛三等奖、法学院2024年春季运动会“齐心协力”二等奖、“一圈到底”三等奖;曾参加“建行杯”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作品入围校赛;与机电学院合办的“赓续五四精神,扬帆奋斗青春”校经典团日活动评分位列当期第一。

融法织情,乘风追梦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王璐涵表示,成为一名法学生,是她梦想开花的第一步。在烟台大学法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她更加坚定了对法律的信仰。作为一名法律人,她深知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因此,她一直秉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严谨治学、勤勉耕耘,课上紧跟老师授课思路,课下及时巩固所学知识。大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第6,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王璐涵不仅法学专业成绩优秀,还广泛涉猎其他领域知识。她深知,法学是一门社会性学科,涉及不同领域的交叉融合,于是力求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她自学计算机、会计学、教育学等相关课程,并备考相关证书,以便于自己能够在未来的社会人才选拔中脱颖而出。

勤耕不辍,志在伟业

青牛躬耕田垄上,孺子俯首群众中,作为班级团支书兼法学院团青部干事,王璐涵始终秉持着敬业负责的态度,在支部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班级层面,她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结束后与团员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问题及时解决;同时重视支部组织管理建设,与团干分工协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2023年红旗团支部评选答辩会上,其精彩发言赢得在场老师和同学的热烈掌声,初出茅庐的法231-3团支部被评为院红旗团支部。学院层面,王璐涵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代的各项任务,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做好工作对接,为学院团学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学校层面,积极与其他学院建立联系,跨院合办校经典团日等。她表示,在处理团委工作的过程中,自己的办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都得到了提升。未来,她将继续从事党、团事务,为同学、老师打好下手、做好帮手。

志愿于心,奉献以行

有一份热,发一分光,在课余生活中,王璐涵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校期间,她积极报名学院、学校发布的多项志愿者招募活动,曾参加小学护导岗,担任校运动会志愿者、烟台市马拉松比赛志愿者等;暑假期间,她跟随沂心筑梦实践队,深入农村,走近农民,前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胡阳镇进行支农支教活动,了解农村发展现状,为乡村振兴做出烟大人的贡献。不仅如此,她还积极带领同学共同投身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她组建了自己的志愿服务队,发布了一系列活动,曾积极响应百万大学生进社区的工作要求,与只楚社区达成合作意向,带领同学们进行社区服务。王璐涵表示,在深入社会、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她的眼界更加开阔、心灵更为澄澈,感受到了助人助己,乐人乐己这句话的真谛。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王璐涵同学在学业上严谨认真、勤奋刻苦;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她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关注社会热点,对生活永远保持向上的态度,敢于直面挑战,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做到全面发展,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懈奋斗!

审核:刘运正   来稿时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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