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毓,男,共青团员,烟台大学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九届学生会自律部部长、法241-1班导师助理、法231-1班心理委员。曾任法231-1班班长、烟台大学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干事。曾获2023年法学院学生会自律部优秀干事、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院级一等奖和院级三等奖、法学院篮球新生赛亚军(团体),军训优秀个人等奖项。
践行法治信仰,筑牢法学根基
张家毓同学深知法治乃治国之本,良法之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在课堂上,他认真听讲,学习法条的同时也认真思考老师所提出的观点;在课后,对于自己不理解、与老师观点不同的地方,他会与老师积极沟通,直至自己理解。在日常生活中,张家毓同学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将其与自己所学联系起来,同时,他也对于社会现象提出解决方案。在2024年暑假期间,张家毓同学参加了“礼法结合,彩韵华章”的彩礼现状调研队。他与团队其他成员通过走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民政局等多个机关单位,结合线上调查问卷等形式,分析了彩礼问题的现状,并对彩礼的司法解释提出了优化建议。在这一点一滴的学习中,张家毓同学的法治思想不断建立起来。
心怀山区儿童,传播法律知识
知识的生命在于传播,张家毓同学一直将这句话牢记于心,也一直怀有传播知识的梦想。在2024年暑假,他参加了“律行逐光”普法支教实践队,前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蒋自崖村进行普法支教活动。张家毓同学表示,支教的宗旨就是在给孩子们带去知识和陪伴的同时,给当地的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将法律人内心那份赤诚善良,推己及人,将心之温暖化为掌中温度,交予乡间热土。纵使前路艰难困苦,我们也将永不退缩,尽己之力使明媚的花朵在农村的孩子们心中、在支教队员的人生中盛开。
德育智育并重,争做“三有”青年
张家毓坚持自己发展德育智育并重,专业学习成绩优异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在篮球场、羽毛球场、合唱比赛等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体现了当代烟台大学法律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奋进姿态。同时,他也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在多个学生组织中均有任职,不断磨练自己,培养自己的工作能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张家毓同学在学习上认真刻苦、肯于钻研;在生活中尊敬师长、乐于帮助同学;在学生工作中尽职尽责、彰显担当,不断为同学和老师解决问题。在未来的日子里,张家毓将会以更加昂扬的姿态继续向前,继续展现属于烟台大学法律人的青年态度。
审核:刘运正 来稿时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