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作为法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对法律的学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增加法学院学生对法理的了解与认识,法学院于5月30日在二楼多媒体教室举办了论民法之法理讲座。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终身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黄茂荣作为主讲人出席本次讲座,王洪平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黄茂荣教授以公法与私法的区别作为开篇,分别讲述了公法与私法的特点,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二者的不同。而后,黄教授结合部门法以举例的形式讲述了法理的概念及其传统构成因素。黄教授提到在谈法理概念之前首先应认识到法体系为一种价值的逻辑系统。传统理论上称法理念主要为正义所构成,而且偏向于平等意义下的形式平等状况。后来,有些学者主张在公平范畴内进一步注入一些实质性的因素。黄教授提出正义是法制与法学永不断追求的目标或境界,是故,在思考上可以先将法理或法原则理解为正义。黄教授的观点从深层次上解释了法理的本质特点及其概念构成。最后,黄教授结合中国发展状况介绍了现代法理的拓展情况。现代法理的含义由公平扩展至效率与和谐。黄茂荣教授结合中国大陆现实情况提到,中国应当先富,然后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后富,先富带动后富这一观念对于中国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理作为法的渊源,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本次论民法之法理讲座的举办帮助法学院学生更好地理解法理这一概念的深刻内涵及其现代外延,同时启发学生从法理的发展引申思考国家未来发展方向,大幅度地促进了法学院学术氛围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