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烟台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三元法学论坛”顺利开讲。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房绍坤教授应邀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讲座由王洪平教授主持,法学院民商教研室老师及研究生、本科生参与本次讲座。
围绕民法典继承编,房绍坤教授从体系化的视角,对遗产的共有形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产分割的效力及遗赠的效力四个方面予以深入的解读:第一,《继承编》对于遗产的共有形态约定不明确,不利于继承人恰当行使权利。遗产的共有形态本质上应当是共同共有,遗产分割的目的在于使遗产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使继承人按份额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第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失偏颇,对此,可将一些“远亲”明确列入继承顺序之中,或按照“固有权说”解释进而进行代位继承,以平衡代位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遗产分割的效力无明确规定,从我国物权变动的模式、继承人之间的瑕疵担保责任与形成判决导致的物权变动的角度考虑,遗产分割应采取移转主义;第四,受遗赠人在债务清偿中的地位不清晰,在遗产已经分割但遗产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受遗赠人所分得的遗产清偿债务,而非与遗嘱继承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互动环节,法学院师生围绕此次讲座内容向房绍坤教授进行提问,房绍坤教授对师生们的问题做了细致的回答。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人:王颖 来稿时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