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大学
  • 加入收藏
基层风采
首页 >> 基层风采 >> 正文

【法学院】法学院举办芝罘中学普法活动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4-12-11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至关重要。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自我保护和维权的能力,12月1日,法学院团委联合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前往烟台市芝罘中学开展普法活动。

活动伊始,普法志愿者通过生动的讲解,为同学们揭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神秘面纱。从这部法律的修订历程到其涵盖的丰富内容,志愿者深入浅出地进行阐释,让孩子们了解到法律如何全方位保护他们的权益。同时,志愿者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这六大保护体系在未成年人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在家庭保护方面,志愿者强调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保护环节,通过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警示教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学校也应建立健全的欺凌防控机制,及时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社会保护部分,志愿者普及了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的权益,如日记受法律保护,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规定。网络保护层面,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限制以及学校对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政府保护方面,阐述了政府在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方面的职责,包括对辍学学生的监管和为未成年人提供保护热线等。司法保护则是通过案例讲解,让孩子们明白未成年人案件信息保密等制度的合理性。随后,志愿者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中的重点内容。从民事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区分入手,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帮助青少年理解不同年龄阶段所对应的法律权利和责任。例如,以孩子购买商品、接受赠与等行为为例,解释八周岁以上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的不同。在刑事责任能力方面,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明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为了让青少年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法学院团委联合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设置了丰富有趣的活动。最为精彩的是案例分析环节。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消费纠纷等案例,让同学们分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讨论过程中,志愿者引导同学们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例如,在校园霸凌案例中,同学们积极讨论应对欺凌的正确方法,如及时报告老师、家长,寻求法律援助等。这不仅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锻炼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活动最后,志愿者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答疑。同学们踊跃提问,就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向志愿者咨询,志愿者一一进行解答。通过这次普法活动,同学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时也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未来,我们将继续携手共进,开展更多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审核:王张翼   来稿时间:12月1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