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一场主题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问题研究”的学术讲座。此次活动于5月17日在逸夫报告厅隆重举行,面向全院师生。活动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担任主讲嘉宾,同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张卫平担任主持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海燕和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燕共同参与这场意义深远的学术讲座。
讲座伊始,潘剑锋教授巧妙地以一则公益诉讼案例作为引入,将在场的师生带入一个充满法律魅力的世界。他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定位,首先从宪法的角度阐释了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强调其肩负着维护社会公益、监督法律实施的重任。进而,他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深入解析了检察公益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为在场的师生展现了一个全面而立体的检察公益诉讼形象。随后,潘剑锋教授围绕“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问题”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以实际案例为背景,依次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立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包括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原则、立法的内容等。通过丰富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他带领在场的师生穿越时空,亲身感受检察官们在公益诉讼中所面临的挑战和肩负的责任。紧接着,潘剑锋教授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入手,分析了检察公益诉讼研究的发展趋势和方法,为在场的师生提供了具象化的研究方向和建议。同时,他还针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建议,其中重点强调了理论研究对于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勉励在场的师生不论研究方向如何,都能通过勤奋成为优秀的法学研究者。最后,通过师生问答互动环节,潘剑锋教授回答了部分师生对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问题的具体疑问,不仅更透彻地解答了在场师生的疑惑,也使在场的师生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
潘剑锋教授的精彩演讲不仅让在场的师生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为他们未来的学术研究指明了方向。讲座现场氛围热烈,在场的师生积极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为烟大法学院师生带来了实质性的帮助和改变,也展示了烟大法学院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精神。
审稿人:张婉仪 来稿日期: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