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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证据分析思维与方法”学术讲座

来源:法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23-11-06

为增强法学院学子对证据分析的思维与方法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证据明确、事实清楚的法制观念,法学院于11月4日在逸夫报告厅举办“证据的分析与应用”学术讲座。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洪淇应邀担任主讲人。本次讲座由张玉东教授主持,何燕、熊德中、陈浩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吴洪淇教授从系列杀妻案出发,从案件背后不同处境折射出证据制度的变革轨迹,引出了证据分析的话题。在抛出证据并引导学生自行思索证据链之后,吴洪淇教授揭开判决并推翻经验主义得出的推论,从而强调刑事证据分析的必要性以及错案风险对刑事司法的严峻挑战,提出要做到“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随后,对应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思维误区,吴洪淇教授表示需要警惕归纳推理的局限性并且合理运用溯源推理,从整体角度看待证据能力,防范镜像思维,避免依赖片面印证。关于证据分析的基本方法,吴教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讲“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也包括对刑事司法质量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之下,传统的粗放型的办案方式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对证据分析的要求更加精细化、更加科学化。因示分析法、概要法、时序法等一些新的证据分析方法开始在办案当中应用。

最后,在与谈环节,何燕、熊德中、陈浩老师依次发表了见解。何燕老师表示要学习吴老师“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教学方式,通过实务案例把晦涩的证据法分析理论讲得生动活泼;陈浩老师以“做一个解释、推荐一本书、分享一点感受、推荐一个学生团队”提出了个人见解。熊德中老师为同学们推荐了阅读的书目即《自然科学的哲学》。学生就是否应该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心理干预来缓解他们的情绪作出提问,并就2023年刑法学年会上的发言内容向吴老师作出提问,吴教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且耐心的解答。

本次讲座的顺利召开,有助于法学青年形成“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的法治思想,带领学子们认识了我国刑事司法的进步史,培育了广大学子证据分析的思维,为将广大学子培养为恪守证据原则与司法公正法律人的伟大事业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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