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书画协会:
根据《“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参照学校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实施步骤,现将2017年“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烟台大学学生书画协会在册的品学兼优、热心书画艺术和创作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年内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2、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3、热爱书画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参加学生书画方面的活动;
4、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
5、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内所修课程(包括任选课)无不及格现象,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居前三分之二;
6、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7、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⑴在校级以上书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⑵在学生书画创作中有创新探索者;
⑶在学生书画活动及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者;
⑷家境贫寒,学习优异,热爱书画艺术者。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6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8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评审组人员构成:
校团委有关人员、各学院团组织负责人。
五、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备齐有关获奖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将填写完毕的申请审批表及其他材料送交至所在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人、年级辅导员对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学院团委将填写完毕的申请审批表、《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3)及其他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楼116),同时将《学院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申请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ydtwzzb2017 @163.com。
4、校团委会同学生书画协会指导老师对参评学生在书画活动方面的情况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
5、“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评审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6、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奖学金的全部评定工作于11月20日前结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查。“浩宇学生书画奖学金”是目前我校第一个针对学生社团设立的奖学金,各学院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主要获奖情况、体育测试成绩等各项信息。
2、实事求是,遵循步骤。如实填写信息,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处,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当事人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奖学金评定各项任务步骤安排缜密,申请人及各有关组织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附件(详见QQ群共享)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