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近日,团省委转发了《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学院团委要明确专人负责“智慧团建”工作,准确录入本级团组织基本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对直属下级团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完整创建直属下级团组织,并及时分配管理员注册码。校团委建立“智慧团建”系统工作交流QQ群(676150723),吸纳各学院团委管理员加入,加强工作交流指导,各学院团委也要相应建立工作交流群。要按照《“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操作指南》(见附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推进步骤,逐级向下建立组织树、录入组织信息。
校团委将每周通报一次院级团委工作进展情况,院级团委也要加强对所属团组织的通报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联 系 人: 陈伟
电 话: 6(90)2167
附件:中青办发〔2017〕17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doc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