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总结推广烟台大学“引航计划”优秀学子回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更多学子投身实践、服务社会、反哺母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引航计划”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组织单位:8个,表彰活动组织高效、成果显著的学院。
2.优秀团队:若干,表彰实践主题鲜明、成效突出的团队。
3.优秀个人:若干,表彰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1.组织保障有力:学院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全程跟进活动进展。
2.活动覆盖面广:积极动员学生参与,活动覆盖中学数量多、地域广,学生参与率高。
3.成果实效显著:活动内容紧扣“引航计划”主题,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4.宣传总结到位: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提交的总结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内容详实、亮点突出。
(二)优秀团队
1.主题明确:实践活动紧扣“引航计划”目标,聚焦服务母校、传递烟大精神。
2.成效突出:活动形式创新(如线上线下结合、特色宣讲等),受众反馈良好,形成典型成果。
3.团队协作: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展现烟大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优秀个人
1.积极参与:全程投入活动筹备与实施,发挥骨干作用。
2.示范引领:在宣讲、组织、宣传等环节表现突出,具有感染力。
3.成果突出:提交的个人总结内容深刻,体现思想成长与实践收获。
三、评选流程
1.申报与推荐(2025年2月28日前)
优秀组织单位:提交《引航计划社会实践总结报告》(1500字以内,每个学院结合假期宣讲总体情况、特色亮点,经验与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汇报,附6张以内精选活动照片及1分钟视频,视频非必选)。2月28日下午14:30进行优秀组织单位答辩会,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院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优秀团队/个人:各学院通过院内评选,择优推荐团队(推荐团队数量见附件1),优秀个人若干(不超过实践人数的30%),并填写附件2。
2. 材料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dxtw@163.com 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116。
3.学校评审(2025年2月底):结合学院开展情况、活动影响力、创新性等综合评定。
4.公示表彰(2025年3月上旬):公示评审结果,召开表彰大会。
四、材料要求
1.学院总结报告格式:标题为“XX学院2025年‘引航计划’社会实践总结”,正文包括活动组织、实施过程、创新亮点、成果成效、反思建议等部分。
2.照片与视频:
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JPEG格式,每张照片以20字以内说明进行命名。
视频:MP4格式,时长≤1分钟,内容需体现活动核心场景与成果,可作为学院引航计划的总体汇报视频。
3.优秀团队/个人推荐表填写:事迹描述简明扼要,突出数据支撑(如覆盖高中数量、受众人数、宣传报道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推荐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注重成果转化,总结优秀案例,供后续活动参考。
3.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0535-6902167
六、附件:
1.烟台大学2025年“引航计划”优秀团队分配表
2.烟台大学2025年“引航计划”优秀个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