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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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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7-10月份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10-09

各学院团委: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7-10月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依据《规定》要求,按照0.2//月的标准收取7-10月份团费,其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缴纳。请按要求填写团费收缴登记表(见附件)并盖章,收齐后由学生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于1016日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楼116室)或网上转账至农行账号:6228480263142807910,户名:陈伟,转账的学院请备注“**学院团费”,并上交网银或pos机交易凭单。

附件 2018年7-10月份团费收缴登记表.docx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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