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7-10月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依据《规定》要求,按照0.2元/人/月的标准收取7-10月份团费,其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缴纳。请按要求填写团费收缴登记表(见附件)并盖章,收齐后由学生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6日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楼116室)或网上转账至农行账号:6228480263142807910,户名:陈伟,转账的学院请备注“**学院团费”,并上交网银或pos机交易凭单。
附件: 2018年7-10月份团费收缴登记表.docx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