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青年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同时积极备战2020年“创青春”全省、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团委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烟台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鼓励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注意包括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等企业管理运行所需专业同学。
初赛阶段,各团队的人员建议限制在5-7人,随着比赛的深入,留有空余席位用于团队优化队员组成,配齐配强项目人员,为项目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
二、大赛内容
2020年“创青春”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一)参赛项目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校赛报名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对象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校赛报名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符合参赛对象要求,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二)参赛方式
1.大赛的基本方式: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主要侧重于参赛项目的公益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性(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等方面评价。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针对社会痛点或政策导向进行的社会实践调研;(2)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3)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4)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报送,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神笔马良文化有限公司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三、赛程安排
赛事原则上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10月)
发布“创青春”竞赛通知,举办宣讲会、培训会。各学院团委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学院党政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支持,做好团队组建。
(二)校级初赛阶段(2019年10月下旬)
启动校级初赛,学院负责院级审核,选拔作品推荐进入校级初赛。此次“创青春”竞赛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具体初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校级复赛阶段(2019年11月底)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校级决赛的作品。
(四)作品完善阶段(2019年12月)
组建“创青春”训练营,根据团队优化人员配置,配齐配强项目人员,开展训练营系列培训,提升作品质量。
(五)校级决赛阶段(2020年3月)
启动校级决赛,评选出进入省赛培育作品。
(六)省赛培育阶段(2020年3-5月)
各团队进行交流,针对较为完善的项目进行项目优化,有针对性的完善与包装项目。对拟推荐参加省赛项目组织集中培育,重点提升,选拔确定参加省赛项目。
(七)省级竞赛阶段(2020年5月)
组织参加2020年山东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八)国家级竞赛阶段(2020年10月)
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四、工作要求
1、启动我校“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科技基金项目与“创青春”创业竞赛的关联度,促进优秀科技作品的转化;二是为竞赛作品预留更加充足的调整成熟期和宽松的成长空间。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早做好安排部署,给予必要的物质支持和技术方面的指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把竞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学院上报作品数不得少于10项,多报不限。
3、本次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学院应充分发掘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毕业生创业、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在联系,全面掌握大学生潜在的创新创业能力,做到全面发动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组建和指导工作。
4、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把竞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列入计划。组织赛事宣讲会、培训会,让学生充分了解赛事规则和竞赛要求,特别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青年学生喜爱的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提升赛事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奖项:校级比赛设金、银、铜奖。参赛作品在每一轮赛程均有一定比率的淘汰率,获奖作品奖项将在校级决赛之后进行公示。
2. 优秀组织奖:校级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学院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学院获得本届创青春校赛的优秀组织奖。(各等次奖项计分方法如下:金奖作品每件计 100 分,银奖作品每件计 70 分,铜奖作品每件计 30 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六、质疑与处理
各参赛团队要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项目申报,不得侵犯他人或相关企事业机构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本次竞赛遵守团中央下发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有关规定。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