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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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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10-25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和学风的形成,现就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指各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相关学生组织举办的,以学生为主体参加的文化、体育、艺术、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活动审批

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贯彻“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须经校团委或本学院审批后方能组织开展活动。

1.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举办以下校园文化活动,须报校团委审批后开展:

1)各学院举办跨院或跨校的活动。

2)举办活动涉及冠名“烟台大学”名称的全校性活动。其中包括两类:一是校团委主办、学院团委或校级学生组织承办的全校性活动;二是学院团委或各级学生组织面向全校开展的活动。

3)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演出、讲座、报告等活动(学术讲座或报告除外)。

4)以烟台大学名义在校外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

2.各学院申请举办校级活动须填写《烟台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校级)》(详见“烟大青年”网站下载专区),并附活动通知活动海报策划方案,在活动开展前一周的周四前报校团委文体部审批。校研究生会、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活动申请表、活动通知、活动海报、策划方案等资料直接报送校团委相关指导老师审批并备案。

3.各学院主办的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应报学院党组织审批,并将《烟台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备案表(院级)》发送到校团委文体部邮箱ydtwwtb@163.com(详见“烟大青年”网站下载专区)。

4. 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会校级活动申请表》并由学院团委盖章,附策划方案,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前报校研究生会审批;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会活动报备表》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ytdxyjsh@163.com

5.各学院学生会主办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学生会校级活动申请表》,并附策划方案,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前报校学生会审批;各学院学生会主办的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学生会活动报备表》,在活动开始前一周的周一前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yd_bangongshi@126.com

6. 各校级学生社团主办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校级社团活动备案表》,并附策划书及相关备案材料,于活动举办前两周上交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并报送校团委审批。院级学生社团开展的校级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院级社团活动存档表(校级活动)》并附策划方案及相关备案材料,于活动举办前两周报送院团委审批,并上交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院级学生社团开展的普通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院级社团活动备案表(普通活动)》,于活动举办前5天上交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三、工作要求

1.活动组织单位应精心策划活动主题,突出教育意义,一般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举办活动。除专门针对特定群体组织的专题报告、讲座外,一般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活动。

2.加强对活动宣传的管理,杜绝影响文明校园建设的宣传品、宣传形式的出现,横幅、海报、展板等宣传用品须注明制作单位与时间,已签名的条幅一般不得悬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除。

3.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活动策划、总结、照片、视频、媒体宣传等资料的存档报备工作。经由校团委审批的活动相关资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发送到邮箱ydtwwtb@163.com。由校团委主办的活动需颁发荣誉证书的,持有盖章版获奖名单领取统一的获奖证书。

4.研究生会、学生会与学生社团规范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说明。

5.为更好地统筹校园文化活动,校团委于每周一在“烟大青年”网站发布一周校级活动预告,扩大活动宣传。

6.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规范报备。该工作开展情况与所报送资料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的基础数据。

联系电话:0535-6901927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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