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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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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升级或新增校级学生社团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发布时间:2020-10-12

各学院团委、各相关单位:

依据学校党委下发的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改革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推进社团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原院级社团整合升级以及新增社团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校级社团申请分为两类:一是原院级社团升级为校级社团的升级申请,二是新增校级社团的成立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升级申请条件

1.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等各项主要内容均须符合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改革工作文件精神要求。

2.社团已获得所在挂靠单位的批准,及指导老师的同意,保证所交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社团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社团原则上不能与现有校级社团性质雷同。

5.原院级社团申请升级的,须在2019-2020学年正常开展社团活动。

(二)新增申请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科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学生社团应有一个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对所辖社团进行直接管理,校团委和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社团活动的监管。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社团原则上不能与现有校级社团性质雷同。

三、申请程序

1.申报材料

申请升级的社团须提交《烟台大学院级社团升为校级社团申请表》(附件1),以及社团现状报告书、社团未来发展规划书、指导老师信息表(附件2)等材料。

申请新增的社团须提交《烟台大学新增校级社团申请表》(附件3),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等。

请于101414: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党章)报送至办公楼112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tdxtw@126.com

2.评选答辩

学校将于本周组织审核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依据各社团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将组织通过初步审核的社团进行终审答辩,各答辩人员应结合社团基本情况进行PPT展示,并接受评审人员的现场提问。终审结果报请学校党委进行审核批准。

3.考察公示

经学校党委审核批准后,将把通过审核的校级社团信息统一进行公示。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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