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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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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烟台大学第27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2

各学院团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精神,营造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特举办第27届校园歌手大赛。

一、大赛主题:红心向党,青春绽放

二、参赛对象:全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非声乐专业)

三、比赛时间:

初赛:20211211

复赛:202112 18

决赛:待定

比赛地点:

初赛:大学生活动中心(东)102

复赛: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舞蹈排练厅

决赛:待定

四、比赛形式:

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部分。

初赛:参赛选手准备2分钟左右的歌曲片段清唱。

复赛:演唱一首完整的歌曲,伴奏自行准备。

决赛:演唱一首完整的歌曲,伴奏自行准备。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紧紧围绕主题进行选曲,反映新时代大学生崇高的理想追求、青春向上的精神风貌与高雅的审美情趣;鼓励进行原创歌曲的演唱。

2、演唱方式:美声、民族、通俗、说唱、原生态唱法等皆可。

3、表演方式: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伴舞、伴唱、情景表演、乐器伴奏、乐队伴奏等,整体表演丰富多样。

六、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21日—1210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发送信息“校园歌手大赛”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线下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表,时间为122-3日中午,地点是七餐、十餐附近。

3、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将选手信息填入《报名表》中(包括选手姓名、学院、班级、参赛曲目、联系方式等信息),于1210日前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东)102室。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设最佳校园原创音乐奖1 名、最佳人气奖1名。决赛前10名的选手颁发“烟台大学校园十佳歌手”荣誉称号,直接成为校大学生艺术团骨干成员,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级与校级各类比赛、演出。另外,结合各学院的宣传发动与组织报名情况评选“最佳组织奖”并计入工作考核。

八、有关事项

1、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邀请专业评委老师进行现场打分并及时公布选手成绩。

2、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学生参加比赛。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校大学生艺术团,联系人:李登帅,联系方式:18264022070



  校团委

   校大学生艺术团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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