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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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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6


各级学生社团: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烟大党发2020〕27 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烟台大学全体在册学生社团

二、审查内容

学生社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是否具备继续注册登记的条件;学生社团章程,是否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社团会员名单、活动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学生社团运营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学生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12月6日-129日,社团自查及社团挂靠单位内部审查。各学生社团核查社团运营情况(社团名单见附件1),填写学生社团年审自评打分表(见附件2),并对应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经挂靠单位审核后于121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烟台大学社团联合会(ytushetuanoffice@163.com)。

(二)12月11-13日,校团委复审并公布结果。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文化体育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照学生社团提交的自查材料,结合与社团负责人的面谈、与3-5名社团成员的电话访谈、对学生社团进行评分,并给出审查结论。

四、年审结果

学生社团年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一)学生社团模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品牌工作并传承良好;内部管理有序,材料档案齐全;社团会员对社团工作评价高;年审结果为“优秀”。

(二)学生社团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工作并能够传承;内部管理基本有序,材料档案基本齐全;社团会员对社团工作评价一般;年审结果为“合格”。

(三)学生社团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不具有影响力;开展与学生社团定位不符的活动,没有能够传承的品牌工作;内部管理混乱,档案严重缺失;社团会员对社团工作评价差;年审结果为“不合格”,对其进行注销处理。

凡年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学生社团均可按期注册并进行社团纳新。

五、审查要求

学生社团年审工作是加强社团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各社团挂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和内部审查工作,切实增强社团工作实效,提升社团工作水平。

未尽事宜请致电:0535-6903932  联系人:陈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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