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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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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大学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2-03-23

各学院团委:

2021年度,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强化榜样在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持和增强我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1、红旗团委:8个。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6个。

3、十佳红旗团支部:10个。

4、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

5、优秀学生会:8个;优秀研究生会:6个。

6、十佳社团:10个;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若干。

7、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年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二、评选办法:

1、红旗团委:各学院团委自主申报,填写《烟台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1-1)。各学院团委需报送《2021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1-2),要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注重用数据和事例说话,突出工作效果,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荣获红旗团委的团组织负责人授予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红旗团委按照《烟台大学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意见》(附件2-1)要求,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进行考核。定性考核方面,学院团委互评得分通过组织学院共青团工作交流答辩会(另行通知)得出。定量考核方面,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各学院团委按照《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要点》(格式见附件1-3)分模块提报pdf版支撑材料(格式见附件1-4),重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按照《烟台大学基层团委宣传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相关条款进行考评(附件2-2)。

3、十佳红旗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附件2-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附件2-4)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红旗团支部获评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8%。各学院在所确定的红旗团支部中推荐最突出的团支部(不超过1个)参加学校“十佳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并填报《烟台大学“十佳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5)。红旗团支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支部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且信息完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未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不得申报参评“红旗团支部”。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5%。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总数的5%以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总数的3%以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6、优秀学生会评选由校学生会负责,最终得分由基础评分(80%)和评审委员会评分(20%)两部分构成,基础评分由校学生会依据《烟台大学学生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5)、结合学院提交的自评材料确定,评审委员会评分由校团委成立的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材料进行评分。优秀研究生会的评选由校研究生会依据《烟台大学研究生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6),结合各学院申报材料及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确定。

7、十佳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的评选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依据《烟台大学学生社团评优办法》进行。

8、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照学院注册志愿者数量1%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w.sdzyz.com.cn/)实名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服务业绩突出。

9、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原则上每学院推荐1支,有突出事迹的可以推荐2支。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公益类学生社团等志愿者组织。

2)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拥有自己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3)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志愿服务集体。

10、青年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每学院推荐1人,人选应为烟台大学在校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注重发现培养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学院团委要将所有推荐参评者的材料公示,确保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

3、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评选工作和时间。

4、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本年度 “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优秀社团”等评选暂缓进行,具体评选以后续通知为准。

5、上报材料包含:

1)“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1-1);

2)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附件1-2);

3)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要点(附件1-3);

4)学院支撑材料(附件1-4);

5)“十佳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5);

6)学院评优名单(附件1-6)。

以上6个材料文件,附件(1)(2)(3)请于3月26日前统一以XX学院五四评优(一)命名,发送至邮箱ydtwzzb2017@163.com;附件(4)请于4月9日前统一以XX学院五四评优(二)命名,发送至邮箱ydtwzzb2017@163.com;附件(5)(6)请于4月16日前以XX学院五四评优(三)命名发送至邮箱ydtwzzb2017@163.com。所有纸质材料请于4月18日前交至团委组织部116室。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6(90)2167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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