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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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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2-05-23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5月至9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1.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每所高校总共可推荐1,推荐时可适当考虑内地港澳台学生和在华留学生;

2. 社区实践类各团市委、省属高校均可推荐1人。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省委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527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116,注意报送材料的规范性,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人:杨倩

联系方式:0535-6902167

 

 

附件: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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