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组织: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七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创新教育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崇尚科学、参与科创,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备赛工作,学校决定举办烟台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
二、竞赛时间
校级竞赛拟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举行,分为校级初赛(院赛)、复赛以及决赛三个阶段;全省、全国竞赛预计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行。
三、参赛对象
202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类型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组别内, 也可以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报送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个组别: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作品大类和小类参照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进行设置,第十八届大赛类别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作品申报细则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2.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
3.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参照第十七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要求,集体作品参与人数不得超过10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每个项目原则上限报1名指导教师。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教研组)推荐。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申报阶段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竞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推荐初赛作品报送校团委。倡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赛提交作品,但不得超过学院上报作品总数的40%;其中理工类单位报送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与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保持适当比例。各学院选送参加校赛的作品总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0件,每人限报一件。
五、作品申报
本届竞赛的作品申报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传统纸质申报为辅。各学院须组织参赛学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材料书面申报等工作。参赛学生、学院需登录青创平台(http://boss.sdqingchuang.com/),按导航提示进行在线申报。同时,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学院推荐作品文稿、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6)、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按学院推荐顺序将作品进行排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dxtw@126.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办公楼112室。
六、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校级初赛(即院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重点团队培育阶段、全省全国竞赛阶段和总结表彰六个阶段。
(一)校级初赛阶段(2022年10月下旬—11月底)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进行初赛预审,确定推荐校级复赛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组队及作品撰写:2022年10月20日-11月15日;
2.作品提交:2022年11月15日-11月20日;
3.学院院赛:2022年11月21日-11月底;
注:各学院晋级校赛的名额,以各学院在大赛系统中完成报名、提交材料的项目数为基数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并结合各学院在上一届大赛国赛、省赛获奖及校赛组织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学院初审和报送校赛作品时,要注重对作品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实质性评价。结合“挑战杯”竞赛的规则变化,学生申报、学院评审等工作要注重吸收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校级复赛阶段(2022年12月-寒假前)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赛的团队进行网络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并对优秀作品进行修改指导和项目辅导。寒假期间开展项目的深度调研和作品修改完善。
(三)校级决赛阶段(2023年3月初)
举办烟台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会,校级决赛将模拟“挑战杯”省赛模式,采用网上评审、现场质询与个别问辩等形式进行项目成绩评定。最终将根据此成绩,评出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从中择优推荐省赛。
(四)重点团队培育阶段(2023年3月-4月)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参照省赛相关要求,选拔确定重点项目,学校对重点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学校将组织专家导师对重点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组织团队开展深入培训。同时,将按照省赛标准举行指导性答辩。
(五)参加全省、全国竞赛阶段(2023年5月—11月)
5月份,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6月至11月,备赛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12月)
表彰奖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其它有关事宜请参照《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如有调整,我们将及时进行更新,最终大赛相关要求以全国最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为准。
校团委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6(88)3663
附件1:《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附件3:第十七届“挑战杯”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选题
附件4:“挑战杯”竞赛作品规范要求
附件5:“挑战杯”竞赛作品分类说明
附件6:烟台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7:烟台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8:“山东青创”平台操作手册
校团委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