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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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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22

各学院团委:

2022年度,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强化榜样在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1、红旗团委:8个。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6个。

3、十佳红旗团支部:10个。

4、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

5、优秀学生会:8个;优秀研究生会:6个。

6、十佳社团:10个;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若干。

7、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年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二、评选办法

1、红旗团委:按照《烟台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意见》(附件2-1)要求,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过程考核和述职考核。过程考核内容详见2022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评价指标》(附件1-1)。校团委将综合考虑工作完成情况、团委书记述职情况、学院团委互评情况、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评价情况确定考核评价等次。荣获红旗团委的团组织负责人授予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按照《烟台大学基层团委宣传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和具体工作开展进行评选。

3、十佳红旗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附件2-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附件2-3)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红旗团支部获评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8%。各学院在所确定的红旗团支部中推荐最突出的团支部(不超过1个)参加学校“十佳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并填报《烟台大学“十佳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2)。红旗团支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支部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且信息完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未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不得申报参评“红旗团支部”。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总数的5%以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总数的3%以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6、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的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负责,评选细则及时间安排另行下发。

7、十佳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负责,其中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社团年审备案人数的1%以内,社团先进个人按照社团年审备案人数3%推荐,评选细则及时间安排另行下发。

8、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照学院注册志愿者数量1%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

http://www.sdzyz.com.cn/)或“志愿汇”平台实名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服务业绩突出。

9、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原则上每学院推荐1支,有突出事迹的可以推荐2支。申报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志愿服务组织需填报《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3)并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w.sdzyz.com.cn/)或“志愿汇”平台实名注册,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

2)根据《高校志愿服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4)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拥有自己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3)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志愿服务集体。

10、青年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每学院推荐1人,人选应为烟台大学在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注重发现培养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类型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原则在上一年度不存在课业不及格或受到校级以上处分,各学院团委要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评选工作和时间。

4、本年度“十佳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优秀社团”等评选的答辩环节,以后续通知为准。

5、上报材料包含:

1)“十佳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2);

2)“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3)

3)学院评优名单(附件1-4)。

以上3个材料文件名统一规范为“ⅩⅩ学院ⅩⅩ材料”, 整体打包后以“ⅩⅩ学院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及评优材料(2)”命名,于4月12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twzzb2017@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116办公室。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0535-6902167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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