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家到我家,恰有十里。
十里悠扬,十里清欢。
每次从家门口走出,心里默数128步,右转,抬头望见熟悉的公交站牌,听着熟悉的Vincent.脚尖随着节拍轻点地面。一想到不久之后的见面,身体和心灵都变得雀跃起来,我仿佛又看见了你欢迎我的笑脸,阳光旋转着钻进你的酒窝,溜进你漆黑的眸子,淌到你浓情蜜意的笑容里。
我这人极爱坐车,带着耳机。看向窗外,拙劣地数着窗外飞过几只鸟,默默地计算我们的距离还剩几公里。伴奏卡到第三首时,忍不住偷笑,感觉满心都要开出花儿,花瓣的样子啊,都是你所爱的形状。
从下车见到你的那一刻,就好像被塞了一大口的棉花糖,幸福又满足,甜美又快乐。我啊。这样一个固执又顽劣的人,到底是为什么,这样彻彻底底败在你手里。
我不清楚我走了几遍那十里路,但唯一确定的是,每走一次,就会留下星星点点的记忆,串成噼里啪啦的叮当珠子,缀进脑海,嵌入心里。
人这一生,大可没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可没有蓝颜知己,红颜佳人。但就是不能少了酒肉朋友,最难得的是,我们还自诩为“灵魂契合”的酒肉朋友。一起翻墙跑出学校外为了吃麻辣烫,被老师逮住还要死不赖账而后默契地击掌,那时我就知道,我余生所有的酒和肉,大概都要归你所有。
高考的前一天,天气阴沉的可怕,屋内却一片欢腾。我和你相对而坐,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卷起你细碎的发,无心复习,只想抓住最后一点高中的尾巴,努力向时间证明我们的存在,雨毫不吝啬地下着,也没阻挡你的热情,你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万物有灵,我眼角含笑地不语凝望。
飞扬的衣角,闪光的尘埃。
那时每个人的眼中,像银河坠落,又像春日里的粼粼水面,闪动着光芒,跳动着希望。
从最初的十里,到现在的四百公里。
像是心脏与五脏六腑都失去了联系,怅然若失,不能自己。
曾经有人说:“何为朋友,不是说你必须要时刻维持联系,而是我偶然想起,我知道,你一直都在。”行之于世,十八余载,何其有幸,承蒙所爱。
你在信中说你梦见了我,我们回到了那个夏天,我穿着校服对你笑,招招手吆喝你一起去楼下买一块钱一瓶的汽水。我有些想哭,却终究还是忍住,笑嘻嘻地冲你打趣道:“你怎么又丑了。”之后没心没肺地大笑。坦白讲,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会是这个世上孤独的存在,没有人会和我一同喜欢夜幕,喜欢看酸不拉几的文章,喜欢路边摊五毛钱的烤串,喜欢杀生丸而不喜欢桔梗。刚好遇见你,恰好你也是。
不久,你就要从远方赶来,走上我曾经走过却也没有走过的路。
曾经的十里清欢和暗暗思念啊,通通送给你。
愿某个夏夜,我穿着拖鞋,咬着圣代,朝你走来,狡黠一笑:“嘿!欢迎回来。”